最高赔付4582万元!2020年海南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曝光

http://finance.hainan.net    2021年03月15日     来源:海南在线

  导语: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海南保险业攻坚克难、守望相助,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全行业践行抗疫精神,主动担当,累计捐款捐物近120万元,为全省71万人免费提供新冠肺炎风险保障,为海南省100家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

  2020年,海南保险业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自贸港建设。普惠型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乐城特药险”、“惠琼保”以及“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等产品成功推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商业车险综合改革顺利上线,规范市场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次发布的2020年海南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海南保险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勇担社会责任,在防灾减灾、服务民生、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创新案例

  案例一

  承保公司:平安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国寿财险海南省分公司

  投保险种:新冠肺炎医护人员保险

  赔付金额:累计225万元

  案例摘要: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平安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国寿财险海南省分公司纷纷响应,向海南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线医护人员赠送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身故和全残。2月23日,琼中县阳江医院D医生不幸感染新冠肺炎去世,2月25日,5家保险公司联合向其家属给付225万元保险金。

  案例点评:

  面对这场突如奇来的新冠疫情,医疗战线的医护人员积极投入防控阻击战斗中,海南省5家保险公司免费向医护人员赠送保险。事故发生后,海南保险业积极响应,快速赔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体现了海南保险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案例二

  承保公司:国寿财险海南省分公司

  投保险种:海南省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

  赔付金额:9.66万元(预计总赔付金额为57.97万元)

  案例摘要:

  2020年9月,L先生购买了海南省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简称“乐城特药险”),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条款所附清单中疾病且使用到药物,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进行赔偿。10月初L先生入院就医经检查后确诊罹患肺腺癌,医生建议使用清单药物英飞凡-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治疗,根据L先生的病情,药物费用预计一年高达57.97万元。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截止2020年底,保险公司累计支付4次药物费用理赔款9.66万元。

  案例点评:

  “乐城特药险”是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由国寿财险、人保财险共同承保,借力海南自贸港建设与乐城特许政策推出的一款“免体检、低保费、高保障”普惠海南的境内外特种药品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年缴保费29元,最高保额100万元。海南居民可以在使用国内未上市的国外抗癌新药时,补足医保报销外的其他药品费用,真正解决本地患者“买药难、买药贵、用药难”的现实问题。

  案例三

  承保公司: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阳光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大地保险海南分公司共保

  投保险种:防贫综合保险

  赔付金额:7.59万元

  案例摘要:

  2020年防贫综合保险落地海南,为海南省农村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其家庭返贫致贫提供救助保障。2020年4月,文昌市某村的F先生确诊为消化道出血,住院医疗费用总额26万元,医疗费自付部分8.91万元,致使其家庭重新陷入困境。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确认F先生因病导致其家庭可能返贫致贫,符合理赔救助金支付条件,2020年11月保险公司向F先生支付救助金7.59万元。

  案例点评: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了巩固海南脱贫攻坚成果,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下,保险公司创新金融保险手段,为约369.8万海南农村居民提供三大返贫致贫因素(因病、因灾、因意外)的保障,真正使防贫综合保险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最后的一道防线,有效防止海南农村居民因病返贫致贫,得到了政府和海南农村居民的认可。

  案例四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

  投保险种: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

  赔付金额:55万元

  案例摘要:

  2020年1月,H先生投保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保费25元/年。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H先生多次因急性T淋巴细胞白血病住院治疗,2020年10月通过微信渠道提出理赔申请,经审核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向H先生给付医疗保险金55万元。

  案例点评:

  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是在2019年12月由政府主导推出的普惠型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有效衔接社会基本医保,是在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该险种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居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构建起“基本+大病+大病补充高额”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一项惠民、利民、便民的民生工程。

  案例五

  承保公司:平安养老保险海南分公司

  投保险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赔付金额:25.28万元

  案例摘要: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12月19日,被保险人因缺氧缺血性脑病就医治疗,医疗费用总计29.51万元。在此次就医之前,社会基本医保补偿额度已全部用完,因此医疗费用的合规部分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畴。被保险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政策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本次医疗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2020年6月,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将大病医疗补偿款项25.28万元支付给医疗机构。

  案例点评: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政府购买服务,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医疗保险,该保险有效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低、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的缺陷,是基本医疗保障支付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的保障,对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起了积极推动作用。对于罹患重大疾病的人民群众来说,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能够解决他们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频道推荐

一周热点排行